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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改造中要加强历史文化保护

8月20日,住建部发文要求,各地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

据了解,近期一些地方在城市更新改造中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城市片区和建筑,对城市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风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住建部要求,各地要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专项工作,按照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原则,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具有保护价值的城市片区和建筑及时认定公布。认定公布后,要及时挂牌测绘建档,明确保护管理要求,完善保护利用政策,确保有效保护、合理利用。

同时,加强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评估论证。对涉及老街区、老厂区、老建筑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各地要预先进行历史文化资源调查,组织专家开展评估论证,确保不破坏地形地貌、不拆除历史遗存、不砍老树。对改造面积大于1公顷或涉及5栋以上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的项目,评估论证结果要向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报告备案。

住建部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大指导和监督管理力度,组织市(县)对已经开工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开展自查,确保具有保护价值的城市片区和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对不尽责履职、保护不力,造成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受到影响的领导干部、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予以问责。

标签: 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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